建筑行业审核质量管理体系存在几个问题
日期:2012-11-28  [关闭]

加强对ISO9000族标准的认识和理解并与组织现行的管理体系有机结合是审核员面临的首要任务。审核员只有不断提高审核能力、丰富专业知识、加强审核力度,才能保证认证审核的质量,才能取得企业的信任。

审核员在审核建筑业的组织时,除加强对过程控制的审核力度之外,还应高度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加大对职能科室职责的审核力度
ISO9001标准在“职责和权限”一节中明确提出“对从事与质量有关的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对需要独立行使权力开展以下工作的人员,应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并形成文件:a、采取措施,防止出现与产品、过程和质量体系有关的不合格……”
ISO9001:2000在5.5.2节中明确规定:“组织内的职能及其相互关系(包括职能和权限)应予以规定和沟通,以促进有效的质量管理。”
ISO9004:2000在5.5.2节中也明确规定:“为了有效和高效地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最高管理者应对职责和权限做出规定并加以传达。所有员工都应被赋予相应的权限和职责,从而使他们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权限和职责的分配要有助于全员的参与和对质量的承诺。”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职责和权限是组织实现质量管理的基础。

目前,我国的建筑业组织一般实行三级管理和二级管理(即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或公司、项目部)的模式。
实行三级管理或二级管理应根据组织的规模而定。人多、项目多、分布地域广的组织可以实行三级管理的模式,其他组织可以实行二级管理的模式。
实行三级管理模式组织的公司、分公司主要从事管理职能,机构设置有些雷同,容易造成彼此职责不分。公司的职能科室主要从事宏观管理,其职责监督、检查和指导下级部门的工作,制定一些相应的管理措施以及相关政策。分公司职能科室的职责带有微观性,除行使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能外,还须行使下述职责:编制一定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过程检查、标书的评审、检测设备的控制、技术管理条例的编制、各类人员的培训、一定范围的顾客回访服务等。对这些职责应该明确,体现其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审核员应注重对组织职责的制定以及实施的检查与审核。
项目部是建筑产品的制造单位,其职责必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应体现贯标的内容。如果没有在职责中明确谁来做、做什么或各工序之间的接口无人负责,则难于操作,也不易考核。
在组织向市场经济转制的过程中,职责已不只是体现为员工的工作内容,它是组织精简机构、以岗设人的前提,更是明确分工,贯彻质量方针、目标以及对各岗位进行考核的依据。
笔者认为,审核员要认真检查组织制定的职责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有效实施。对项目部进行审核时,可以从其职责入手,开展有效的审核。如果发现职责不清,可以通过不符合报告的形式,要求组织进行有效的整改。
审核建筑业组织的风险性要大于审核其他行业的组织。审核员应从其职责入手进行审核,这是降低认证机构风险的必要手段。

正确认识建筑业组织的不合格品
建筑业组织在施工中是否存在不合格品?如何认识建筑业组织的的不合格品?对此,审核员们和建筑业组织有不同的看法。
一部分组织认为,建筑业组织交付的工程至少应是合格产品或是优良工程。而不可能是不合格品。这种观点已经影响了一代审核员。对此,笔者有不同的认识。
ISO9000术语对不合格品的定义是:“没有满足特定的要求。”因此,对不合格产品可以理解为没有满足某个规定要求的产品。按照术语的结实,建筑业组织的不合格品存在与一切过程之中。

建筑业组织在定位测量、基础开挖、主体施工、装饰装修等过程中,都可能出现各种问题。例如:由于定位测量不准而导致基础偏移;在混凝土施工中,穿涨模、蜂窝、孔洞;出现防水层漏水;砌筑时沙浆满度不足或墙面平整度严重超标(出现大量裂缝)等,这些都是施工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对这些不合格品,有的需要推倒重做,有的则需要返修,都属于ISO9001标准8.3规定的处置手段。
建筑业组织一般都编制了工艺工法,规定了每一道工序的操作程序,这些都属于标准规定的范畴。所以,不合格工序的含义是某工序的操作程序编制错误,导致产品不合格。这种情况一般不存在。由此可见,不合格工序的提法不妥。对施工中由于操作者的原因而产生的不合格应属于不合格品,对工序程序编制错误而出现的不合格才属于不合格工序。
 
隐蔽工程并不全是特殊过程
建筑业的隐蔽工程主要是指各类基础、管线等。在此,仅对混凝土基础进行探讨。
对建筑业的贯标组织来说,隐蔽工程均属于关键工序,其施工标准、规范应按GB50204-9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实施。在施工中,组织要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进货检验和试验、科学的配比、坍落度数值、试块的试验等环节。对关键工序要有适当的控制手段,而对一般的基础工程可不作为特殊过程进行控制。
被列为特殊过程的基础工程,应是大体积混凝土浇注。这在隐蔽工程中不多见,一般用于大型底板的整体浇注、大型桥墩的施工等。
对大体积混凝土的鉴别有两个条件:1混凝土浇注量大于100平方米;2、长、宽、高任意一边不小于1米。
大体积混凝土浇注的施工规范虽然与其他基础一样,但在浇注过程中会产生较强的“水化热”,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就会产生严重后果。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有效控制。这种控制包括合理安排浇注时间、对混凝土体内温度进行监控等。
大体积混凝土浇注要由于有丰富经验的人组织施工,要编制作业指导书,要由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现场施工人员明白如何操作并做好监控记录。
由于其他基础工程的施工不存在上述问题,可不将其列为特殊过程控制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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